关于举办全国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学习二十大 铸魂育新人”课程思政展示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3-26 21:40 发布时间:2023-03-24 14:38 来源: 编辑:科技教育司 有关院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厚植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推动在艺术专业教学中有机融汇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充分展现文化艺术职业教育育人特色与成果,决定组织举办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学习二十大 铸魂育新人”课程思政展示活动,同期举办文化艺术职业教育课程思政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主办单位: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协办单位: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思政专委会、对外交流与合作专委会 承办单位: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深圳艺术学校 三、工作程序 (一)课程征集 面向中、高、本职业院校文化艺术类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征集,要求围绕一个主题开展教学设计,提交内容包括申报书、教案和微课视频。 教案须为一节课(40-50分钟)完整的教学设计。微课视频为现场授课实录片段节选,时长要求8-10分钟,视频文件采用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800M。要求画质和声音清晰稳定,能反映真实教学情境,主要教学环节可有字幕提示。每所学校限报2个作品,学校需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意识形态关和内容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 (二)课程遴选 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评审遴选,经报文化和旅游部审核同意,确定入选案例和优秀案例。 (三)展示交流与培训 举办全国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学习二十大 铸魂育新人”课程思政现场展示活动暨课程思政专题培训,组织优秀案例参加现场展示,组织入选案例所在院校及其他相关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参加现场观摩与交流学习。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4月份,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5月份,组织专家评审。 5月30日前,公布评审结果。 6月中下旬,现场展示活动暨专题培训。 (二)报名方式 以院校为单位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案例申报,每校可报送不超过2个案例,于4月25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1)、教案和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快递至以下通信地址,同时将所有报名材料(包括申报表、教案、报名汇总表和教学视频)电子版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18756351679 邮箱:77685403@qq.com 通信地址: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三)现场活动组织 现场展示交流与培训活动由承办单位负责,展示地点设在深圳艺术学校,会务工作由深圳艺术学校承担。参展(参训)教师差旅费(交通、食宿等)由所在院校负责,活动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活动证书 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入选及优秀课程思政案例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学习二十大 铸魂育新人” 课程思政展示活动申报表 2.全国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学习二十大 铸魂育新人”课程思政展示活动报名汇总表
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代章) 2023年3月22日 |